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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9/01 11:10
*陳情 & 規勸阻止(卻)
立法委員您好:
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案件補充說明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*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,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。
*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,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,以掩飾他人罪行。
*造假軍中記錄一事,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。
*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:
記得在許多年前,通說是兇嫌者,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,於本人玩PC-Game時,疑是屋外有人,喊聲“誰啊”,驚走兇嫌,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,並報警處理,而為我所知悉明白。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當時之住所。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,
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“是不是伊”,隔壁鄰居則回答“不是嘿勒啦”。
*龍德星神位: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,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。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,的確如此。
*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(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),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(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)之日期相比較,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“xx條人命關天”的事實,刻意造假。
結論:
    再三懇請立法委員能夠規勸阻止(卻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以微弱訊號在廣大區域製造混淆與毀謗,對本人之 job & life構成侵擾與脅迫頂罪之行為,拜託再拜託!
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
2010/9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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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29 19:38
再三懇請能夠規勸阻止(卻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以微弱訊號在廣大區域製造混淆與毀謗,對本人之 job & life構成侵擾與脅迫頂罪之行為,拜託再拜託!


*陳情 & 規勸阻止(卻)
您好:
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案件補充說明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*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,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。
*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,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,以掩飾他人罪行。
*造假軍中記錄一事,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。
*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:
記得在許多年前,通說是兇嫌者,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,於本人玩PC-Game時,疑是屋外有人,喊聲“誰啊”,驚走兇嫌,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,並報警處理,而為我所知悉明白。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當時之住所。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,
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“是不是伊”,隔壁鄰居則回答“不是嘿勒啦”。

*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: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,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。回
    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,的確如此。
*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(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),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(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)之日期相比較,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“xx條人命關天”的事實,刻意造假。
Issues:
*所謂的“一發不可收拾”究屬故意或過失?
*究竟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有須要對決(脅迫頂罪)那麼久嗎!
*潛在性因素:有“同父異母” 、“正統之爭” 、“死於帶綠帽” 之說!以及現在對方之財產繼承問題。

*影響考生權益:於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時,對方“拿83年服務證到考場調查案子”,“影響考生權益”。加上之前本人求職時,對方刻意造謠,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對方之做為,講難聽一點,就是滅口的具體表現。
*社會問題:
  (1)對方運用電子及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之情形,遲遲無法解決。使用包括GPS、GPRS以及所謂的“裝炸彈”(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,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)等等,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,造成“noise”的情形。
  (2)對工業安全與衛生(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)是否構成某種程度之危害。
  (3)對方使用多種電子技術,對特定人士或不特定人士構成侵犯隱私、妨害自由之問題。
*權利(美金)與義務(罪惡):享受權益,也必須負起義務;對方的做為卻是一再地企圖將罪責轉嫁於本人,以減輕其責任!
*“規則不能見面”: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,尚祈對方亦能開誠公 佈、坦然以對!
結論:
    敝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,並非對方之人員,遇到像他們家族那樣、發生那麼多既血腥又鬼厲的內部鬥爭,勢必撇清關係、表明立場,勢必選擇閃避。敬請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止(卻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一切的侵擾,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
2010/8/29
so310154 Email
2010/08/17 11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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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13 1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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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11 08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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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07 09:46
*陳情 & 規勸阻止(卻)
您好:
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
案件補充說明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(1)掩飾他人罪行。
(2)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。

Issues:
*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造假軍中記錄,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,甚至有可能是對方的犯案動機之一。
*所謂的“一發不可收拾”究屬故意或過失?然而若是為了“槍枝號碼”而行滅口行徑,並非無此一可能性。
*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(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)之日期,與以偷睡袋(對方之後偷竊得到之贓物,並非案發當時之物證。)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之日期相比較(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),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“xx條人命關天”的事實,刻意造假。
*究竟是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對方有須要與我對決(脅迫頂罪)那麼久嗎!
*華寶公司為主要的技術來源,包括GPS、GPRS以及所謂的裝炸彈(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,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,造成“noise”的情形)等等,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。
*潛在性因素:有“同父異母” 、“正統之爭” 、“死於帶綠帽” 之說!?以及現在對方(主要是邱家的嫡系子孫)為了繼承財產,勢必脅迫關鍵證人頂罪。

結論:
    我只不過是一個社會人士、小老百姓,並非對方之人員,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,勢必撇清關係、表明立場,選擇閃避。敬請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止(卻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一切侵擾,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
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
2010/8/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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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9 09:14
*陳情 & 規勸阻止(卻)
立法委員您好:
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
案件補充說明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(1)掩飾他人罪行。
(2)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。

Issues:
*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造假軍中記錄,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,甚至有可能是對方的犯案動機之一。
*關於“一發不可收拾”究屬故意或過失?然而若是為了“槍枝號碼”而行滅口行徑,並非無此一可能性。
*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(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)之日期,與以偷睡袋(對方之後偷竊得到之贓物,並非案發當時之物證。)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之日期相比較(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),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“xx條人命關天”的事實,刻意造假。
*究竟是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對方有須要與我對決(脅迫頂罪)那麼久嗎!
*華寶公司為主要的技術來源,包括GPS、GPRS以及所謂的裝炸彈(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,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,造成“noise”的情形)等等,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。
*潛在性因素:有“同父異母” 、“正統之爭” 、“死於帶綠帽” 之說!?以及現在對方(主要是邱家的嫡系子孫)為了繼承財產,勢必脅迫關鍵證人頂罪。

結論:
    我只不過是一個社會人士、小老百姓,並非對方之人員,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,勢必撇清關係、表明立場,選擇閃避。敬請立法委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卻(止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,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
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
2010/7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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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5 1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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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
案件補充說明 (撇清關係) 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(1)掩飾他人罪行。
(2)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*血手印一事(對方形跡敗露):
記得在許多年前,通說是兇嫌者,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,於本人玩PC-Game時,疑是屋外有人,喊聲“誰啊”,驚走兇嫌(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),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,並報警處理,而為我所知悉明白。
*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當時之住所。
*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,
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“是不是伊”,隔壁鄰居則回答“不是嘿勒啦”。
**究竟是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有須要對決(????)那麼久嗎!

Issues:
**對決(????)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  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“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”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,有關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:
由侵擾內容推知,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,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!
Maybe!因為有太多的因為?“旁人不得而知”。
**(黑珠芽????):
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?!
*是否必須要求那群玩世不恭、同年同月同日死之關係、當時新聞有刊登出來的、傳聞中的“小南門幫”成員,把監獄風雲以及到底死了多少人,一併交代清楚,算是給整個社會一個交代,以及解釋他們的行為。
**華寶公司(????):
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?!

    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,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(聽說還是“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”),實在是別無選擇,勢必選擇閃避(表明立場)。敬請立法委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卻(止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,*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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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7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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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4 09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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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
案件補充說明 (撇清關係) 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(1)掩飾他人罪行。
(2)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*血手印一事(對方形跡敗露):
記得在許多年前,通說是兇嫌者,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,於本人玩PC-Game時,疑是屋外有人,喊聲“誰啊”,驚走兇嫌(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),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,並報警處理,而為我所知悉明白。
*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當時之住所。
*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,
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“是不是伊”,隔壁鄰居則回答“不是嘿勒啦”。
**究竟是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有須要對決(????)那麼久嗎!

Issues:
**對決(????)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  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“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”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,有關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:
由侵擾內容推知,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,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!
Maybe!因為有太多的因為?“旁人不得而知”。
**(黑珠芽????):
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?!
**華寶公司(????):
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?!

    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,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(聽說還是“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”),實在是別無選擇,勢必選擇閃避(表明立場)。敬請立法委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卻(止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,*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
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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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2 19:45
陳情 & help,please. << 規勸阻止(卻) >>

立法委員您好:
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  
    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,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(聽說還是“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”),實在是別無選擇,勢必選擇閃避(表明立場)
(誰敢擔保將來不會再出問題呢?)。敬請立法委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卻(止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,*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
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
2010/7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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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1 07:27
<< 規勸阻止(卻) >>

立法委員您好:
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
案件(補充說明)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(1)掩飾他人罪行。
(2)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*血手印一事(對方形跡敗露):
記得在許多年前,通說是兇嫌者,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,於本人玩PC-Game時,疑是屋外有人,喊聲“誰啊”,驚走兇嫌(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),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,並報警處理,而為我所知悉明白。
*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當時之住所。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。
*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“是不是伊”,隔壁鄰居則回答“不是嘿勒啦”。
**究竟是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有須要對決(?)那麼久嗎!

Issues:
**對決(?)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  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“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”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,有關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:
由侵擾內容推知,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,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!
Maybe!因為有太多的因為?“旁人不得而知”。
**(黑珠芽?):
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?!
**華寶公司(?):
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?!

    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,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(聽說還是“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”),實在是別無選擇,勢必選擇閃避(表明立場)。敬請立法委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卻(止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,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
阿海
2010/7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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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0 1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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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18 09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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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
案件(補充說明)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(1)掩飾他人罪行。
(2)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*血手印一事(對方形跡敗露):
記得在許多年前,通說是兇嫌者,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,於本人玩PC-Game時,疑是屋外有人,喊聲“誰啊”,驚走兇嫌(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),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,並報警處理,而為我所知悉明白。
*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當時之住所。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。
*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“是不是伊”,隔壁鄰居則回答“不是嘿勒啦”。
**究竟是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有須要對決(?)那麼久嗎!

Issues:
**對決(?)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  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“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”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,有關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:
由侵擾內容推知,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,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!
Maybe!因為有太多的因為?“旁人不得而知”。
**(黑珠芽?):
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?!
**華寶公司(?):
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?!

    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,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(聽說還是“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”),實在是別無選擇,勢必選擇閃避(表明立場;除了表明立場之外,還是表明立場,表示本關鍵證人並無意願參與並成為共同犯罪關係之意思表示;欸呀)。敬請立法委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卻(止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,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
阿海
2010/7/18
自函 Email
2010/03/30 17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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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achi Email
2010/03/19 21:28
委員您好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人是軍校畢業     退伍之後考上基層的公職       可能是軍中思想教育把我訓練到對貴黨一直有成見      所以都沒有在選舉支持過貴黨     直到今日看了您在立法院的記者會為了考績的惡法發出正義之聲     令我對貴黨真以及委員您真的非常敬佩與感謝     因為現在景氣差公務員很容易成為眾矢之的的目標     惡法如過關更會成為不良主管整肅異已的工具     您說的真是一針見血的言詞       我們許多同事跟我背景差不多     最近大家只要一提政府就非常反感    我們早就把政府打丙等了     可是他們卻安然好官為之     要改革也應該從那些劣質的主管開始改起才對     因為基層都是聽命行事而已      今天下午我已經連絡貴黨新竹市黨部      我下星期就會去填表申請加入貴黨     我也發誓這輩子我再也不會投國民黨的票了       更會盡一切的力量去影響我的親朋好友      最後要說我真的很謝謝您及貴黨      並預祝您黨內初選市長成功        一個腦袋被國民黨洗壞的外省老兵兒子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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